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2-06点击:311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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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由党的牟定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牟定县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牟定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由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牟定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牟定县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县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出乡镇监察机构的领导。

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和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法律咨询中心)、组织部(派驻〈派出〉干部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设有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包括: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4个巡察组和县巡察研究和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更加聚焦“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监督引领保障作用。

2.统筹发挥引领协助推动功能,深化拓展“大监督”体系新格局。

3.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动纠治“四风”常态长效。

4.做深做实监督首责,更好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

5.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不断增强惩治腐败工作质效。6.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推动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

7.擦亮“清廉牟定”建设品牌,推动构建清朗社会生态。

8.砥砺敢于善于斗争意志品质,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3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4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955.66万元对比,增加94.08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的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增加,因此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二是人员调入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预算。三是新增县委巡察工作经费和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9.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49.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955.66万元对比,增加94.08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一是今年的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增加,因此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二是人员调入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预算。三是新增县委巡察工作经费和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9.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44万元,与上年1952.66万元对比,增加83.78万元,增长4.29%。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的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增加,因此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二是人员调入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预算。项目支出13.30万元,与上年3.00万元对比增加10.30万元,增长343.33%。项目支出预算增长的原因是:一是新增县委巡察工作经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二是新增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0.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565.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2.“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3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巡察、纪委全会、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等支出。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资金支出。

6.“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遗属补助支出。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036.4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37.87万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工资424.07万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13.80万元),330102津贴补贴580.77万元(其中:行政人员津贴补贴578.89万元;事业人员津贴补贴1.88万元),30103奖金314.18万元(行政人员奖金35.34万元、基础绩效奖185.89万元、年度考核奖92.95万元),30107绩效工资21.5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94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6.83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7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3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44.24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0万元,30201办公费33.00万元,30205水费0.95万元,30206电费1.65万元,30207邮电费2.80万元,30211差旅费5.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1.50万元,30216培训费2.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50万元,30226劳务费7.92万元,30228工会经费17.74万元,30229福利费14.3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9.7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30302退休费32.29万元,30305生活补助0.75万元。

项目支出13.30万元,其中:30215会议费3.00万元,30201办公费3.3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2.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50万元,较上年增加1.30万元,增长6.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0万元,较上年增加1.30万元,增长30.95%。预计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4批次,共计接待680人次。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持续深化和一体推进,县纪委县监委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繁重,随之而来的各级到牟定调研、交流学习、监督检查的数量也较以前年度增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保障正常的公务接待,因此将我单位2024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较上年调增1.3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0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政府部门(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8万元,增长14.53%,增长的主要原是:今年的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增加,因此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9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8万元,固定资产187.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9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3.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附件:1.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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